《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22年9月2日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一件大事,为推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稳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构建高水平监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
查看更多 >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海洋)厅(局、委)、商务厅(局、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大盘的重点任务,有利于增强食物保供能力、带动基础产业发展、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具有长远的重要性和现实的紧迫性。
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已经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22年10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一条 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
查看更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22〕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科学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研究制定了《“十四五”
查看更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畜牧法,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促进草畜平衡等方面,加强畜牧业绿色发展。 为了突出鼓励支持畜禽养殖生产,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修订的畜牧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提出国家建立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体系。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 新修订的畜牧法修改完善了加强畜禽疫病防治,做好畜禽粪
查看更多 >